北極星輸配電網訊:近日,廣東電力市場流傳了一份《廣東電力市場交易基本規則(試行)》(征求意見后修改稿),雖然還沒有最終定稿,但易電君細細研讀了,里面透露信息量巨大,搶先跟大家分享下。小編觀點僅針對規則修改稿(以下簡稱規則),不能完全作準,各位看官還請自行斟酌。
一、規則適用于輸配電價核定前的電力市場交易。 這一規定合情合理。 只不過,今年8月初發改委價格司已透露,含廣東在內的13個地區電網成本監審工作即將在8月底結束,年底之前將正式公布輸配電價。 就在昨日(9月28日),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和經濟學院聯合主辦的中國電力體制改革國際研討會上,再次明確,廣東等12個省級電網及華北區域電網的成本監審已經結束,年底前將公布輸配電價。 換言之,預計規則定稿發布不久,馬上會迎來廣東輸配價落實,作為規則設計者,是否同時準備好輸配電價落地后的規則,以便及時更新公布,應對市場變化。 二、電力用戶自進入市場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自行退出市場。 進入電力市場,不是玩過家家,不能任性進出。 三、所有準入的市場用戶均須全電量參與市場交易,其全部用電量按市場規則進行結算,不再執行目錄電價。 也就是說,用戶進入市場后,電量買多買少,都按市場規則執行,不再有目錄電價兜底。 既然是市場,就會有風險與利益同在。用戶能夠享受到市場化購電優惠,也要承擔偏差電量懲罰性電價的風險。 四、售電公司暫不能代理發電企業參與集中競爭交易。 售電公司的客戶暫時還是面向用戶,把發電廠也發展成客戶,還得緩緩。 五、現階段,交易品種包括年度雙邊協商交易,月度集中競爭交易和合同電量轉讓交易。 首先組織月度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然后開展月度集中競爭交易。 終于出現了合同電量轉讓交易,但易電君看了細節規定,僅限于發電企業之間合同轉讓,原則上只允許煤耗高的機組轉讓給煤耗低的機組,契合環保、清潔電力發展趨勢。 售電公司之間合同電量轉讓,暫未納入交易范圍。 |